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
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、毕业生就业以及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招生就业工作处下设招生办公室、就业办公室和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。
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从实际情况出发,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;
二、依照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,确定学校中长期年度招生规划;
三、组织申报、审查院(系)年度专业招生需求,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;
四、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,编印招生宣传材料,加强生源基地建设,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;
五、组织实施学校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,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;
六、整理录取名册,进行新生编班,组织开展新生报到注册、档案接收及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工作;
七、协同有关部门,组织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工作;
八、开展工作调研,统计、分析招生情况,查找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撰写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,组织召开学校年度招生工作会议;
九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从实际情况出发,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;
二、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及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三、负责年度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,编制、上报并发布分省市、分专业毕业生生源情况,编写毕业生专业介绍,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对外宣传工作;
四、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做好用人单位来访接待工作。编制用人单位信息库,收集、审核并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;
五、负责校园毕业生招聘活动的邀请、组织和实施工作;
六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活动,编印就业指导手册及相关宣传材料。具体组织实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教学计划制定、师资培训及教学管理工作;
七、组织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及市场人才需求调研工作,撰写统计分析报告,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;
八、开展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,开发就业市场,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;
九、做好学校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、开放与维护工作,确保各类信息资料的及时、准确、有效、可靠;
十、负责军队在校招收飞行员、士官生,毕业生报考公务员,选拔优秀毕业生到乡镇村基层任职等的推荐、审核及报批录取工作;
十一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、派遣报到及改派手续的审核报批、离校手续的办理、毕业生就业咨询等日常工作的开展;
十二、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及专业研究,查找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撰写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。组织对院(系)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所考核,评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召开学校毕业生就业年度工作会议;
十三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:
一、根据国家《档案法》、《保密法》和上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特点,制定并健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;
二、做好录取新生档案材料的接收、建档及日常的科学管理,安全保密和合规查阅工作;
三、指导院(系)及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学生档案形成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及移交工作;
四、做好学生毕业前各有关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、整理,升学就业学生档案的调档转递及去向登记备查工作;
五、做好二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学生的档案分类保管工作;
六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技术规范,加强档案库房硬件建设,切实做到防火、防潮、防盗工作,确保档案安全;
七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

